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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院五一路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比选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9-01-10来源: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点击:636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一路出入口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比选项目

二、采购编号:NTKY20190004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预算:19.9万元。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投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与投标人是法人委托人的,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用工合同、劳动等权威部门出具的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至开标日止连续十二个月以上)。

3.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建筑设计专业甲级、市政公用行业(道路乙级、桥梁乙级)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2)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满足负责本工程设计的经历。(提供类似设计合同,合同中体现项目负责人)。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上述资格后审资料采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日期后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按投标书密封要求),报名时递交招标人。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资格后审时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后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报名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视为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4000元。

2.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密封在信封内,注明项目名称,封口处盖公章)或者商业汇票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户名:南通市财政局,账号:89011015201010003877,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崇川支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现场勘查请与老师联系13348080960

2.招标文件制作人:张老师(0513-81050698);评审经办人:李老师(0513-81050698)。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11715:00,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立德楼60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一

附件:五一路出入口设计方案必选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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