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文件
通财绩〔2017〕1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自评价的通知
各部门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根据《南通市市级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通政办发〔2012〕20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要求对2016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进行自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价范围
2016年纳入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的绩效项目(见附件1)均需进行绩效决算和自评价。
二、自评价内容
1.根据2016年下达的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价项目目标(通财绩〔2016〕6号)进行项目决算,填写《南通市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决算表》(见附件2)。
2.在项目绩效决算的基础上开展自评价工作,撰写自评价报告。自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等内容,要求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重点分析与评价,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南通市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决算表一份(A3纸纵向打印)、自评价报告及有关资料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主管部门与市财政业务处室审核同意后,于2017年3月底前送绩效管理处,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3221057487@qq.com。联系人:沈燕华;联系电话:85594216。
本文件及附件的电子档可通过“南通市财政综合业务平台”下载。
附件:1. 南通市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绩效项目名单
2. 南通市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决算表
3. 南通市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自评价报告
南通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0日
抄送:江苏省财政厅
南通市财政局办公室2017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