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底结账安排与2022年开账的通知
各位领导、老师们:
为了更好地执行预算,不影响2021年年终决算,切实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现就2021年年终结账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销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15日(周三)止。
年终结账期间,报销业务量大,预计款项到账时间为5-7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销时与工作人员明确,在报销单上加注“急”字并说明原因。
代发业务(如学生奖助学金、工资、劳务费等)可能出现收款人与账号信息有误,需要多次代发,请与2021年12月15日前必须送交财务处。
政府或校内分散采购的修缮工程、设备采购,没有申请政府采购结转的,今年安排的预算必须全部使用完,明年没有安排相关预算的不得支付款项。支付款项前需要对方缴纳的质保金请相关经办人于12月15日前通知对方汇款。
2020年下达的省市专项经费 (2020年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质量提升及精品课程建设补助经费-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师资队伍建设第一批专项经费-人事处、拨付省下333工程科研项目首期资助-杨献娟、 已结题后补助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朱年华、刘志刚、2020年第一批省以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继续教育学院、)未用完的部分财政将会统一全部收回,请有关部门、项目负责人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二、收款业务
对汇入的科研经费以及各单位汇入的除质保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其他款项(租金、电费、奖教发展基金我、培训费、停车服务费、考试考务费等)于2021年12月24日前由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联系人持相关文件、合同等至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三、预付款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10日(周五)止。
2021年发生的预付款,请经办人须在2021年12月15日前收回发票并办理冲账。
对薛窑、本校区的水电费、电话费请相关经办人须在托收完成后于12月20日前将发票送财务处冲账。
四、其他事项:各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账实核对
2021年12月31日前,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材料仓库的账实核对工作,填写《材料仓库期末盘盈盘亏表》(见附件),加盖公章送财务处孙鑑华存档。固定资产核对由资产处另发通知。
五、开账时间:
2022年1月7日恢复对外业务办理。
财务处
2021年11月22日
附:
《库存物资期末盘盈盘亏表》
清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盘盈物资 | 备注 |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盘盈原因 | ||
序号 | 盘亏物资 | 备注 |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盘盈原因 | ||
物资仓库保管人 清查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盖章:
该表主要用于填写各部门库存的物资清查的差异数,对账存和实存一致的,只需要部门盖公章,在表中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