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南通市“文明教工”等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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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1-12   动态浏览次数:14
各分会: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教育工会通教工[2009]26号文件的精神,拟在我院开展2009年度南通市“文明教工”、南通农院“文明教工”、南通农院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等先进的评选工作。请各分会在党总支(或机关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在职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文明教工”评选条件
1、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积极投身“争当文明教工”活动。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任劳任怨。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科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有新成绩。
3、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他人的关系。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弘扬正气,勇于批评不良行为,积极维护社会安定。
4、家庭氛围健康和谐,家庭成员关系平等、民主,言行举止文明,与邻里相处和睦。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无以职谋私行为,在师生中有良好的形象。
6、南通市“文明教工”在院“文明教工”中产生。要向2009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一线教学人员倾斜。
三、“文明教工”的评选方法
1、以分会为单位组织推荐院“文明教工”和市“文明教工”候选人 
各分会在党总支(或机关支部)的领导下,组织会员认真进行自我总结与推荐。评选时,要坚持条件,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推荐名单要征得所在分会的党政认可。
2、院工会审核。
3、院党委讨论批准。
4、公示3天。
四、“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乐于为大家服务,积极参与组织工会活动;
2、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的工会会员,2009年参加工会活动的次数不少于3次,在活动中有较好表现者优先考虑。
五、其它
1、被推荐的教职工须填写申报表两份,加盖所在分会党总支印章后于2009年11月23日前报院工会,逾期作自行放弃。
2、各分会的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3、2009年3―11月份工会组织的相关活动见附件二。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