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和“青蓝工程”优秀师徒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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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1-27   动态浏览次数:15
各分会: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教育工会通教办[2011]47号文件精神,拟在我院开展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和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评选工作。请各分会在党总支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候选人
1、参评对象:
    2005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签订、履行“青蓝合同”且期满(即2005、2006、2007、2008年签订合同的教师,名单附后),成绩突出的师徒。已受到同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师徒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2、评选条件(1,2,3,4为必备;5,6,7,8任选一项)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青蓝合同且已期满,在各阶段考核中均为优秀等级。
(3)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较快,2005年以来在院级或以上级优秀课评比(含说课、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奖;或参加教育等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等次奖1项以上;或指导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1项以上,本人获指导教师奖;或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获省级奖,本人获指导教师奖。2005年以来,师傅在院级或以上各类教学比赛中获等级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徒弟的班主任工作在系里年终考核中处于中上等水平。
(5)2005年以来,师、徒分别有2篇以上在核心期刊(中国知网查询,下同)上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论文。
(6)2005年以来,师、徒分别有1篇以上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论文;师傅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发行的教材1部,徒弟参编教材1部。
(7)2005年以来,师、徒分别有1篇以上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论文;师傅主持院级以上科研、教研课题1项,并已结题,徒弟参加院级以上科研、教研课题1项,并已结题;
(8)2005年以来,师、徒分别有1篇以上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论文;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师傅排名前3,徒弟无排名要求)。
二、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
    南通市教育局对“168”的定义是:每位教师关心、帮助一个困难学生;每月与所教班级的学生开展谈心活动或家访不少于6人次;每月为所教班级学习困难的学生义务补课、辅导不少于8人次。
    结合我院实际,主要体现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热爱班级工作,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绩显著。
1、评选对象:全体教师(包括各系部的校内兼课、职教师)
2、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工作;
(2)积极参加“168”爱生行动,事迹感人,得到同行和学生的认可;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
三、评选办法
1、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也可采取自荐与选拔相结合的方式,推选出1名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候选人、1名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候选人。各系(部)于11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工会。
2、学院于11月8日前,组织评审小组(各系、基础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各系(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组织投票,评审时展示候选人申报材料。投票产生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候选人与市“168”爱生优秀教师候选人各1人。推荐出的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候选人与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后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
3、学院于11月11日前将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候选人与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候选人的推荐材料报南通市教育局。
4、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候选人与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再由市级评审小组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大中专院校共5名)。
四、推荐材料
(一)“168”爱生优秀教师推荐材料
1、《南通市“168”爱生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三份;
2、所在系(部)推荐意见一份;
3.典型事迹一份。事迹材料主要撰写在“168”爱生行动活动过程中难忘而又感人的教育故事或案例,1500字左右。内容真实,严禁抄袭,具有一定的思想性、情境性和教育性。文稿一律用word格式,A4页面设置,首页左上角加上“爱生故事”标注。标题下注明作者单位和姓名。于11月4日前同时附1张情境照片以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tnysjm@163.com
(二)“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材料
1、《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申报表》(附件三)一式三份;
2、徒弟在院级以上优秀课评比中获奖的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3、根据评选条件的5-8条,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系(部)要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4、“青蓝合同”复印件一份;
    所有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5:00之前,逾期不予补报。
 
 
 
 
                   人事处、学工处、教务处、工会
                                          201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