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科系统、南通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候选部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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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9-26   动态浏览次数:24
通农工[2013]5号
 
 
组织申报江苏省教科系统、南通市教育系统
“工人先锋号”候选部门的通知
 
各分工会:
    近年来,我院各分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南通市总工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了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全面深化教职工素质工程,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特色明显、充满活力的优秀团队。为充分发挥先进群体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根据通教工【2013】29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省教科系统、南通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候选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这次“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好中选优,群众公认为原则,以获得的教育教学和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为评选依据。
    评选推荐的对象应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或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或本校处于领先水平,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各级各类学校内的一线基层集体(教研室、其它相应团队)。
    曾获得市教育工会“工人先锋号”或县市(区)总工会“工人先锋号”以上荣誉的可申报参评省教科系统“工人先锋号”。
    二、评选条件 。
   “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
    2.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履行职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教科研究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
    3.坚持科学民主管理,工作深入扎实,学科建设、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领先水平。
    4.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态度、技能、质量等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努力创造有利于教职工全面发展的生活、学习、工作条件,创建学习型组织,知识型教职工成效明显。
    6.坚持和谐团队建设,教职工道德素质、创新意识、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为教职工认同,同行赞许。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评议、严格考核的原则进行,由各分工会根据“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申报,然后由院工会“工人先锋号”评审小组评选,评审小组由宣传部、纪检、党总支、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结果报院党委批准,公示后向南通市教育工会报送。全院最终将上报江苏省教科系统“工人先锋号”1个,南通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1个。
    2.评选程序
    各分工会在普遍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向院工会进行推荐申报,每个分工会可申报一个教研室或一个团队或一个二级部门。申报单位须于9月30日前,将《江苏省教科系统“工人先锋号”申报表》(见附件1)、《南通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申报表》(见附件2)、相关事迹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院工会(Email:ntacgh@163.com),逾期不报示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要求
    1.充分认识评选的重要意义,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使评选过程有效成为群众性的比、学、赶、超的过程。
    2.精心组织,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评选,真正把那些贡献突出、群众好评、影响广泛的先进集体推荐申报上来。
    3.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工人先锋号”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职工发扬人民教师优良传统,踏实工作,勇于拼搏,为实现南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