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靓发布时间:2017-05-22浏览次数:3398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

根据南通市社科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基金项目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即日起受理审批结项。项目负责人按照原始申报资料报送,未经我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提交《鉴定结项审批书》和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各一式三份,出示成果原件。《鉴定结项审批书》及结项成果书面材料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理论科,各高校科研处和市各有关部门统一报送到我部理论处,电子版发送至:ntskjj@163.com

3.《鉴定结项审批书》请在网站http://LLJY.zgnt.net下载。

4请于2017610日前报送结项材料。联系人:张云飞,联系电话:8521536885098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