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杰发布时间:2015-09-01浏览次数:60

各市教育局、民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2015年退役士兵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报名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现就我省报名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士兵免试入学的接收院校和接收范围

确定南京财经大学等19所高校作为我省2015年退役士兵免试入学的接收院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接收院校只能接收学校所在地省辖市范围内安置的退役士兵,不得跨市接收。退役士兵的教学与培训工作必须由校本部直接负责实施,严禁委托办学点实施。

二、报名资格审核

凡申请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须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到安置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样式见附件2),无证明者,不得报名。

三、报名确认时间、地点和报名流程

1. 报名确认时间:115—119日。

2. 报名确认地点:各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具体地址见附件3)。

3. 报名流程:

1)退役士兵到指定的报名确认点提交本人身份证、退役证、退役士兵身份证明。申请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的还须出具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网址:www.chsi.com.cn/。当地接收院校在报名期间应派人到报名点配合做好报名工作。

2)经接收院校和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结束后,退役士兵还需在现场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未经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其他

1. 2012年及以前的退役士兵可以报名免试接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但不享受经费资助。

2. 安置地在昆山、泰兴、沭阳的退役士兵应分别到苏州市、泰州市和宿迁市指定的高校报名。

3. 退役士兵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接收院校于1120日前将本辖区的退役士兵报名情况按要求(样式见附件4)提供给退役士兵安置地县(市、区)民政局。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2015831

  

  

  

  

附件1

江苏省2015年退役士兵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免试入学接收院校

地区

院校名称

咨询电话

南京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

025-83494865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025-86115031

无锡

江南大学(本科、专科)

0510-85320308

徐州

徐州工程学院(本科、专科)

0516-85754118

常州

常州工学院(本科、专科)

0519-89660503

苏州

苏州科技学院(本科)

0512-68417839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0512-65572700

南通

南通大学(本科)

0513-85015816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专科)

0513-81050531

连云港

淮海工学院(本科、专科)

0518-85580218

淮安

淮阴工学院(本科、专科)

0517-83597288

盐城

盐城师范学院(本科、专科)

0515-88233105

扬州

扬州大学(本科)

0514-87971648

扬州市职业大学(专科)

0514-87343524

镇江

江苏大学(本科)

0511-88791068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0511-87290173

泰州

泰州学院(本科)

0523-86664909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0523-86664500

宿迁

宿迁学院(本科、专科)

0527-842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