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18年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督导工作的通知》安排,相关对接高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8年专接本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工作。为做好本次督导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安排
1.7月—8月,各对接学校准备迎接督导检查。
(1)按要求整理相关办学材料,按专业进行整理。
(2)撰写关于专接本办学总体情况的自评报告,内容应包括:专接本办学基本情况;专接本教育教学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专接本办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进一步办好专接本教育的工作思路;对相关专业有关部门和各级管理部门的建议。
(3)及时按要求向各接本高校提交相关工作材料等。
二、督导的形式与内容
(一)听取关于专接本办学总体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专接本教育教学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校、院(系)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名册;各年级专接本辅导员、班主任、各教学班任课教师名册;专接本群团组织人员名册;各教学班学生名册及班干部名册。
(三)检查近三年办学基本情况
1.招生情况
招生宣传材料;招生人数统计;各年级招生人数占本校当年相同、相近专业三年级(五年级)学生总数的比例。
2.办学质量情况
(1)每年4月、10月考试通过率情况;
(2)各教学班总评毕业率及毕业生学位授予率情况;
3.教学档案材料
(1)师资情况表;
(2)学生档案(学生报考时填写的学籍卡);
(3)教学进度计划;
(4)教师备课笔记;
(5)各教学课程表;
(6)考勤表;
(7)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告;
(8)过程性考核作业及平时考试的试卷;
(9)校内督导机构形成的督导报告及院(系)的整改反馈材料。
(四)实地走访(教室、宿舍、图书馆、体育设施)
(五)随堂听课
(六)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
附件:1、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18年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督导工作的通知(苏教考自〔2018〕13号)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国家考委〔2010〕1号)
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自〔2017〕21号
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40号)
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