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顾绘发布时间:2023-07-03浏览次数:3844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9号)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41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为推进我校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继续教育学院及相关的职能部门、各继续教育办学单位(含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以下统称教学单位)应各司其职、协调分工,共同推动我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发展。

(一)继续教育学院统筹、监督、管理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明确细化各教学单位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

(二)各专业依托学院按照国家专业教学要求,负责制定、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控课程资源质量、聘任主讲和辅导教师、审查课程命题及阅卷、对毕业生论文进行指导和答辩等教学工作。

第三章 人才培养方案

第二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制订、修订、执行和调整修改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单位负责配合、按规范程序执行。

第三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一般不得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或修改的,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办理。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应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继续教育院组织进行,各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具体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应广泛征询教师和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

 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以下程序进行:

() 提出制订、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发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由各专业负责人在充分听取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按专业培养目标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专家对本单位制订或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论证、修改,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报继续教育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对各二级学院递交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委托的专家组进行审议;各二级学院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定稿后报继续教育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分管校长审阅后提交学校学术 (教学) 委员会审定研究通过,并印发执行。

 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修业年限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分配最低毕业学;教学时间分配专业能力培养计划和课程体系教学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等。

 各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由相关二级学院归口承担,并负责组织教师制定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

 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各二级学院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每一门课程的教师、教学大纲、教材及必要的教学条件,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并据此进行教学管理。

 在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之后和执行过程中,凡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变更课程性质 (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 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条 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修改事宜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形成书面报告,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报继续教育学院。

第十一条 凡未按上述规定报批而擅自更改人才培养方案者,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教学计划

二条 指导思想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继续教育办学主体地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规律,体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特点,优化课程体系,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标准和要求,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三条基本原则

(一)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学习需求,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为目的。

(二)体现成人教育特点,突出职业性、应用性。根据成人的学习特点,培养目标符合时代要求,培养规格定位准确,能依据职业与岗位、层次与类型、对象与形式等实际情况,准确定位人才素质、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等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三)充分体现整体优化。整合优化课程结构,避免课程间内容脱节重复。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行,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学以实用性为标准,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

四条学制、学期

(一)学制

高中起点专科学制为2.5年。

(二)学期

每学年设置两个教学学期。

五条 课程体系

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自学、授课(面授)、答疑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及社会实践调查、毕业论文(设计)、毕业作业。

(一)理论教学

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

1.公共必修课

各专业都必须设置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课程,包括政治理论、外语、信息技术、数学类课程。该类课程按照专业类别和层次,由学校统一规划设置。

2.专业必修课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学员必须掌握的、体现本专业核心内容的专业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

3.专业选修课

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限定选修的专业课程,专业方向设置一般2-3个,学员根据专业方向选修。

(二)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主要方法和手段,是巩固与强化学科理论知识、训练专业技能、培养理论联系实际作风的重要途径。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加强实践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实践教学条件。重点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2.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加强质量监控。规范、强化实践教学管理,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同时,建立、细化实践教学评估指标,加强对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和对指导教师教学质量考评。

 课程资源

十六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以促进学习者掌握基础知识和提升基本技能为目的,以帮助学习者把握课程教学内容的重难点为突破口,遵循教学规律,符合成人学习特点和需求, 资源类型包括:

(一)基本信息应包含教学大纲。含自学指导书、课程说明、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案、考核方案等,应当做到主题明确、文字简明。

(二)文本辅导。主要包含重难点剖析、典型例题或案例分析、模块总结等,应当做到内容精炼、针对性强、重点突出,便于学习者自主学习。

(三)视频课每门课不少于24学时,其中专业核心课不少于48学时。

(四)题库应根据课程特点和课程要求按所属模块设计,原则上以客观题为主。题库类型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问答题、填空题等。

(五)参考资料应结合课程内容和学习者个性化学习需求,包括知识拓展、实验操作、案例分析、时事热点等内容。

(六)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严禁传至教学资源,也不得上传有错误和误导的信息。课程资源不应涉及版权纠纷。

 教材管理

十七 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使用的教材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规范管理。

第十 教材选用原则:优先选择成人高等教育专用教材,无成人高等教育专用的教材,可以使用教育部、国家各部委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也可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特点自编讲义。

第十 教材征订程序:专业学院提供教材版本,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学计划和教材征订人数自行征订。

第二十条 教材建设工作

(一)继续教育学院鼓励具有丰富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编写适合成人高等教育特点的教材、讲义等。

(二)教师自编且已正式出版的教材(出版发行事宜自行安排),按规定程序申请、评审、推荐、审定后,列入计划配发使用。

 教师聘任及其职责

二十一 教师聘任范围

学校校外教学点配备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辅导教师队伍。

(一)主讲教师须全部由高校专任教师或正式聘用的兼职教师担任。

(二)辅导教师由高校选派,也可经校外教学点推荐后由高校认定选用。

(三)定期组织对校外教学点教学与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二十二 教师聘任条件

(一)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师德师风、职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二)热爱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三)聘请的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讲师(或相当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有一定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验,具备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教学效果良好。

(五)从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应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实践教学、技能教学能力。

二十三 聘任管理

(一)主讲教师聘期一般为4年;辅导教师聘期一般为2年。

(二)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公布拟聘主讲教师、辅导教师的人数以及相关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要求推荐各课程的拟聘人选,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

(三)继续教育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备案。

(四)聘期内各教学单位从被聘教师中选派主讲教师。

二十四 教学工作规范

(一)教学准备

主讲教师接到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任务后,根据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按照教学大纲、教材的要求,结合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函授、业余)和学生特点,认真备课,编制授课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二)面授教学

面授时任课教师要依托教材,讲课内容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因材施教。同时,教师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充分了解学生学情,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三)网络教学

辅导教师负责为学生安排网络课程教学计划依托网络课程平台,指导学生开展网络课程教学任务,一般以自学为主

(四)答疑辅导

答疑辅导是教师帮助学生及时解决自学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的经常性教学指导活动。答疑辅导可采取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面授答疑辅导是主讲教师面向全班学生进行的课堂辅导,针对学生在自学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和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在课堂上面对面进行针对性答疑或指导;网络答疑辅导可安排实时答疑、非实时答疑两种形式,由辅导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通过网络课程论坛对学生在自学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发贴、回贴或进行远程在线辅导。

(五)实验、实习

实验、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按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不能随意减少实验、实习项目或实验、实习内容。

(六)考核

1.考核方式分考试、考查两类。考核方式要在教学计划中做出明确规定。

2.命题教师出题时要以教学大纲、教材、自学指导书为依据。试题应全面考查学生学习内容,同时配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3.阅卷教师要严格按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成绩。

(七)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既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又要结合学生的生产和工作实际,一般由指导教师拟订和学生自选相结合。指导教师要按要求开展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认真指导学生修改、做好答辩准备,并写出相应的评价。

(八)其他

经教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及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很差的任课教师,责令其改进,经二次检查、测评教学效果仍然很差者,将不再聘任其担任成人教育教学工作。

 附则

二十五 本办法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