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鉴定机构、鉴定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步伐,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质量,保证考评工作的规范进行。经研究拟定, 2016年12月在南通举办考评人员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根据鉴定工作开展需要,选派符合条件的考评员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自愿申报相应考评人员资格:
1、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工、技师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
2、持有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各有关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并做好参培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拟参培人员需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报名汇总审核表》(附件1)和《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电子照片,于?xml:namespace>
4、凡取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书满三年者,请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报名汇总审核表》(附件1)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续聘申请表》(附件3),续聘人员不需要参加培训。
二、考核认证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
三、考核认证
1、资格审核时每人须交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考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带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至市中心办证。
2、培训期间,参培人员餐费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培训费用按规定200元/人收取。
3、联系人:许美娟,联系电话: 59000280;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13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