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学校将在各学院(部)期初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期初教学抽查工作。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
1、老师的教学任务书、班级课程表的发放,教材、有关薄册等教学用品的发放情况检查;
2、教室、实验室、教学实习基地准备情况检查;
3、检查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包括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计划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检查;各学院(部)选择4-6门课程重点检查,填写期初教学准备工作质量抽查表。
4、教师到岗情况检查;
5、学生报到情况检查;
6、教学设备、环境卫生情况检查。
二、检查方式
各学院(部)进行自检自查,学校组织抽查。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部)在9月5日(第一周周二)前完成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审核;
2、学校期初教学抽查时间:9月11日(第二周周一)-9月12日(第二周周二),抽查人员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教学秘书须将课程表与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认真核对,对班级课表、教师课表、教室课表认真核对,确保课务安排科学合理、无遗漏、不冲突,确保教室容量大于上课班级总人数;各授课教师(含兼课人员)务必于上课前认真查看课表,确认上课时间、地点、班级、课程名称、教室类型等,如有疑问,及时向教学秘书查询、确认.
2、各学院(部)重点抓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明确任务,落实到人。
3、各学院(部)要保证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教师(含外聘老师)等信息准确无误。
附件:期初教学准备工作质量抽查表
教 务 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