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须知

为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读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讲究文明礼貌,衣冠不整、穿背心、内衣内裤、拖鞋者谢绝进馆。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2、注意清洁卫生,请勿乱扔废纸、杂物,严禁随地吐痰,馆内严禁吸烟。

3、入库一律不得携带任何书刊,物品。

4、爱护图书资料和其它公共财物,严禁涂抹乱画,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不得私自携带图书资料出库。

  

二、读者入库规则

1、读者须凭本人有效校园卡经门禁闸机通道刷卡进入本馆。

2、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本馆,本馆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一切不文明行为。读者进入书库时不得携带书包、书刊等物品,门禁通道外的存包柜供读者自助存放物品。

3、读者入库选书,请先到借书处领取代书板。在书库选取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取阅图书时用代书板放在图书的位置,每次限取一册,阅毕不想借的,应将图书放回原处。如想借走,请将图书连同代书板一起带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

4、未经工作人员许可或未办理出借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带出书库,否则将按有关规章处理。

5、请爱护书刊资料,并注意保持书架整洁及书刊排列顺序,不得乱插和私藏书刊。

6、请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书库内严禁烟火。

三、借还图书规则

1、本规则限指经由本馆借还书处外借的中文图书。

2、读者须凭本人有效的校园卡办理图书外借手续。

3、教职工读者限借每人20册。学生读者每人限借6册。

4、教职工借期30天,学生借期7天。

5、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存在被涂写、污损、剪裁或磁条破损等现象,如有上述情况,应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如事后发现,将按本规则第7条有关规定处理。

6、读者所借图书须按期归还,如有逾期,按本馆有关超期罚款办法处理。所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如有特殊需要,本馆有权随时收回。

7、读者要爱护所借的图书资料,不得划线、圈点、批注、污损、折叠或遗失,违者按书刊赔偿规定处理。

四、普通阅览规则

1、读者入室阅览,须先到工作台刷卡验证。

2、轻抽轻放架上所陈列的书刊,阅完放回原处。

3、室内开架陈列的书刊,限室内阅览,不外借,私自携带出门按窃书处理。

4、因复印需借出的图书报刊资料应履行登记手续,限在馆内复印并于当班归还。

5、要爱护书刊资料,不得划线、批注、污损或剪裁,撕毁。

  

五、读者借阅书刊资料超期罚款规定

为了加速图书流通,提高藏书利用率,充分发挥书刊资料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本馆各类书刊资料借阅期限见《外借图书规则》和《阅览规则》。

2、外借书库借出的图书如到期日在寒、暑假期内,读者可于下学期开学后7天内归还,否则从开学后第8天起罚款;逢五一、十一等长假,应于节后2天内归还,否则从第3天起计算超期罚款;逢双休日,应于周一归还,否则从周二期计算超期罚款。

3、如因外出实习、出差等情况未能按期归还书刊者,应在返校后的一周内持所在系、处证明办理归还手续,否则,照章核收超期罚款。

4、外借书库借出的图书如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元。阅览室书刊资料借出复印未当班归还,每班每册罚款1元。

5、凡拒付图书超期罚款者,本馆除收回其超期书刊外,并扣留借阅证,停止其在本馆借阅权利直至缴清罚款为止。

  

六、窃书、遗失、损毁图书资料的赔偿条例

窃书:凡窃书者,一经发现,将通报所在系部,并按原书价的10倍处以罚款(书价不足5元以5元计算)。 窃刊者,按所窃期刊全年价格罚款。窃书刊情节严重者,将暂停其在我馆的借阅资格。

遗失、损毁文献:以赔还与原来的文献资料相同的新的文献资料为原则。无法购得原来的文献资料时,受赠外文原版图书按转运费的10倍赔偿,其余图书一律按原价3倍赔偿(书价不足10元的以10元计算),并另加2元图书加工费用。

还回的文献资料,如有严重损坏,缺页或遗失损毁重要附图、附件者,按上述规定赔偿。如污损一部分,尚可修补者,视其污损程度的情况赔折旧费和装订费。

退赔:读者遗失书刊、办理缴款手续后,在三个月内找到原书,可退还除手续费外的所有赔款。

  

  

七、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1、读者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卡入室浏览,不得冒用他人卡证。

2、为了保持良好的阅览环境,本室电脑限一人一机,不得多人围观一台设备,不得大声说话、抽烟和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3、为预防计算机网络感染病毒,严禁读者自带软盘、光盘在本室计算机上使用,需要拷贝资料者由本室负责提供。

4、严禁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下载或者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信息。严禁玩游戏。

5、爱护设备,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6、严禁拆卸和损坏室内一切设施,凡造成设备和数据损坏者,一律重罚。

八、存包柜管理规定

1、存包柜设于图书馆一楼大厅,专为我馆读者存放物品所用,不对外提供服务。

2、读者不得私自敲撬、损坏存包柜,违者给予相应处罚。

3、读者存放的物品应于当天闭馆前取走,否则我馆有自行处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