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1-15   浏览次数:181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1月至19951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1月以后出生)。

  

  (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人员及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含)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南通地区户籍或生源。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3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

  

  (五)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应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3.报名时间:201312409:0012616:00

  

4. 资格初审时间:2013124 09:0012716: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13124 09:00128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费用进行缴费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宽:13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负责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党建网(dj.nantong.gov.cn)和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13009001400

  

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322709:0022816: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岗位增加专业理论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增加专业理论考试的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占20%,专业理论成绩占80%的比例合成计算。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社部门资格复审。

  

  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27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的岗位面试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拟聘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党建网和南通人才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3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015885098548

  

  考务咨询:0513-59000252

  

  监督举报:0513-1238059000129

  

附件:

http://xn.ntac.edu.cn/rsc/images/xls.gif南通市市属部分高校、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http://xn.ntac.edu.cn/rsc/images/doc.gif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