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289 |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2015〕19号)文件精神,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为加大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派力度,请各系(部)结合相应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需求,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凡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见附件)及相应项目要求的有关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行政部门人员归属到相应系部申请。有关申请推荐的简章及资助学科、专业指南等材料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人员尽快登陆校园内网或“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网查看相关通知和简章(见附件)。如有符合简章要求并意愿申请的人员,请从即日起至1月6日17:00前按通知要求向人事处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将填报资料及《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交人事处,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邮箱:ntnyrsc@163.com,原则上每系部报名不超过两人。 申报材料请报至人事处301室;联系人:顾静;联系电话:81050511;邮箱:ntnyrsc@163.com。 请各系(部)做好宣传和通知工作。请各申报人务必严格按通知的时间及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省厅不受理、无法补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并结合学院的发展要求,组织遴选后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三、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附件四、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 附件五、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人 事 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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