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龚玲玲  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次数:70

各系(部)、各有关人员:

根据苏教人﹝20169号文及学院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我院开展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一)先进集体

为我院二级机构,原则上在系(部)中产生。

(二)先进个人

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在校级以上教学名师中推荐、申报。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申报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担任副校级及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以往被评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的不再参加同类别奖项评选。

二、推荐、申报名额

先进集体:2

优秀教育工作者:2

教学名师:2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具有示范影响。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重视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人才工作、教学改革、财务审计、后勤服务、科学研究、招生就业、体育卫生、国际交流和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育工作者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依法治(从)教,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行高尚,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近3年来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1)原则上须具有10年(含)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含五年制高职校专科层次教学经历),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近六学年承担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通过导师制等形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践工作一致性。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合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2)专业课教师近五年应具有5个月以上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师范类专业教师须有指导中小学教育实践的经历,并有实质性工作成果。加强专业实践,注重指导学生实习,成绩突出。

3)教学研究能力强,学习借鉴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经验,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及时把所握产业发展趋势、行业动态和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变化,并融入专业建设与教学之中,改革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近六年来,在省级及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或作为课程负责人参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已建成的课程资源共享度高、学生反响好、同行评价优;或自编、主编的教材被遴选为省级高校重点教材并出版;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4)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开发实训项目,建设实训平台。开发以企业或学校为核心的教学资源建设,编写先进适用的高职(数字化)教材,并为其他高职院校共享,认可度高。

5)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教学做合一、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等方面,积极研究,实践推进,成效显著。注重改进学生学习评价方法,利用信息技术平台,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或根据高师教育特点,在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

6)社会服务能力强。面向行业企业需求,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应用研究推广,成效显著。或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有深入研究,主持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成果对教育教学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

7)教学团队建设成效显著。重视师德教风建设,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传、帮、带氛围好。能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人才培养,兼职教师队伍水平高。

三、推荐、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人事处(商组织部后)下发评选推荐、申报工作通知,申请者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报,各系(部)组织推荐工作,并在201646日前将推荐、申报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顾静同志处,将有关电子材料发到ntnyrsc@163.com

(二)学院成立评选推荐、申报工作专家、领导小组,确定拟上报对象经学院同意后上报。

四、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如申报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只能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中的一类,不得兼报。专任教师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被推荐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本通知所涉及相关表格(申报表、汇总表等)均请到省教育厅官网(www.ec.js.edu.cn)首页右下角“下载中心”下载。

(三)申报材料要求

提交相应的规范的《申报表》(一式3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及学院有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顾静,联系电话:81050511,短号83275

  

  

  

人事处

                                                      201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