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顾静  发布时间:2017-05-15   浏览次数:625

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处室及2017年拟申报职称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710)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组织申报和送审工作,现就今年职称申报送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其他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如有最新政策变化请参看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网页相关文件。

二、2017年职称工作总体安排及要求

(一)预申报工作

预申报工作在201752-12日间进行。所有2017年拟申报(含转评)高一级职称人员,均须规范填好《南通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并于5121700前交至立德楼302室人事处工作人员。

(二)职称申报培训工作

2017517日召开职称申报培训工作会议(1430,立德楼420室,培训对象:所有2017年拟申报(含转评)高一级职称人员)。

(三)职称分类申报的有关安排及要求

12017年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22017年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

评审表的准备时段与高级职称申报者相同,其它有关事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其他各系列的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其他各系列的职称申报工作将在5月至7月陆续展开,具体工作安排及其它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另:有关材料、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审栏”下载。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7年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附件22017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个人填报材料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2017年教师高级职称申报个人填报表格材料.rar2017年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