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顾静 发布时间:2017-09-01 浏览次数:7675 |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发布人:龚玲玲 签发人: 发布部门: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7-09-04 11:10 浏览人数:99各二级学院、部门及有关老师: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认定对象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认定对象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式人员。应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学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已经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认定工作时间及安排 我省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九月份全面开始,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1、预报名 请各位预申报的教师于9月10日前加入“科院2017年师资认定群”(群号581051397),此群为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交流群。 2、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9月15日-9月22日,工作日的9:00-17: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凡参加本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教师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在线申请报名,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认定申请由教师本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上申报,进入注册页面,注册成功后,凭注册信息登陆进入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te.edu.cn),进行网上申请。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务必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6)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用PDF文件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申请人在第二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四页备注栏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及证书号。 注意:请勿“在线打印”申请表,导出的申请表电子档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打印出的申请表上不需要贴照片。如填报内容发生变化,应首先在系统中改动,再进行打印,确保打印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三页不得手填涂改。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3、测试及体检 时间:2017年9月30日前 人事处集中组织申报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级别的医院完成体检。 人事处组织完成对申报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4、现场确认 时间:2017年10月9日-11日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在上述工作日期间,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和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立德楼301室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14:00~16:00)。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审核上报 人事处于10月23日在江苏教育厅主页的政务大厅进行单位网上集中申报。 材料上报时间:2017年 10月28日。 人事处将详细审核申报人员的纸质和网络系统中的申报信息,整理、汇总、验核纸质材料并制成数据库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打印); 2、小二寸纸质照片一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要便于撕下,勿整张粘贴,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冲印清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栏目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意见、填写人一律由申请人所在党支部书记填写,其中各学院教师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填写,鉴定单位全称填“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填“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电话填“81050511”,邮编填“226006”);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50周岁以上教师外,其他所有人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汉语言文学教师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师范类本科生或教育硕士可以免考前2门外,其他所有人员必须四门全部合格);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只有教授、副教授免测); 9、本学期及上学期《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教学任务书》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类教师资格,对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但需要由学工处出具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10、《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并必须有明确结论; 11、人事代理教师提供签订一年以上的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以上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均用A4纸单面复印,并按序装入材料袋(可用学校大信封袋)。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核及系统确认。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报要求 1、封面及申请表的第一页由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 (1)“工作单位”: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2)“照片”拓展名只能为JPG; (3)“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6)“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7)“最高学历”:填写“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8)“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9)“所学专业”:按系统提示学科和专业门类选择,如没有就选相近的项; (10)“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一致,且必须与网报系统所选专业一致; (11)“本人简历”:务必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在职务栏内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和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2、申请表的第二页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求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填写“合格”; (3)“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除填写等级(二级乙等以上)外,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符合免测条件”;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专业评议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人事处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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