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二级机构职责的通知
发布人:顾静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477
关于制订二级机构职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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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处室:

请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订本处室二级机构的职责,并请于201618日前,以处室为单位,将职责的电子稿发至ntnyrsc@163.com邮箱。

有关二级机构的名称见《关于公布学院二级机构名称的通知》(通科院201578号),请在学院发文汇编中下载。

系(部)办公室的职责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订,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的职责由学工处牵头负责制订。

附件:二级机构职责(样式)

  

  

  

人事处

20151231

  

附件:二级机构职责(样式)

 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报审稿)

  

学生工作办公室是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拟订系(部)学生工作年度计划;修订和完善系(部)团学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并检查实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安全纪律教育以及文明养成教育等;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三、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负责共青团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素质拓展活动;

五、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及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学生评优评奖和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以及学生中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做好来信来访、学生人身保险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及教育引导工作,做好各类奖、助项目的申报、评定及发放工作;

七、负责指导学生全程化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加强信息化及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做好毕业生求职指导、就业推荐、就业率统计及毕业生跟踪调研工作;

八、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建档工作;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及咨询服务工作,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指导工作;

九、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国防教育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十、做好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选配、管理和考核工作;

十一、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十二、完成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