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机构设置的决定 |
发布人:顾静 发布时间:2016-08-26 浏览次数:519 |
各部门、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率,建立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系统和运行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机构如下: 一、党政管理与群团机构: 1、党政办公室 2、组织部(与统战部合署) 3、宣传部(与党校合署) 4、监察与审计处(与纪委办合署) 5、人事处 6、财务处(与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合署) 7、教务处(与质控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合署) 8、学生工作处(与团委、人武部、创新创业学院合署) 9、招生就业处 10、科技发展处(与高教所、学报编辑部合署) 11、对外合作处(与天樱国际教育学院合署) 12、后勤与保卫处 13、工会 二、教学机构: 14、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15、园艺与景观工程学院 16、机电与交通工程学院 17、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18、工商管理学院 19、素质教育部(与基础教学部、社科部、体育部合署) 20、继续教育学院 三、教辅机构: 21、图文信息中心 ?xml:namespace>
2016年8月26日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2016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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