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人员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发布人:顾静  发布时间:2016-08-24   浏览次数:24053

关于部分人员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各相关人员:

  为适应学校新一轮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结构,根据学校中层机构和二级院系调整的整体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和重点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相应部门机构和二级院系的人员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行政管理部门与机构

  原高教研究所(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学报编辑部)郑兴国调至科技发展处(高教所、学报编辑部),季忠华、沈建忠、黄媛玉、马汝祥、赵丹等5人调至教务处(质控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原学工处刘美娟、翟樱等2人调至招生就业处。

二、教学业务机构

  1、原生物工程系严林俊、王小红、张敏、吴海燕、苏爱梅、陈云、凌芝、华海霞、欧杨虹、李锋、董彩军、袁秋梅、金昭、陆德祥、陈学祥、钱璐等16人调至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原生物工程系周小林、张爽、葛磊、冒锦富、沈素香、吴雯雯、朱方丽、周丽君等8人调至园林与景观工程学院。

  3、原经济贸易系艾小玲调至园艺与景观工程学院、陈丽调至机电与交通工程学院。

  本通知中调整的相应人员不再另行开具调动函。通知中未列出的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人员按工作业务划分整建制调至新的部门和机构,通知中未列出的原系部的教职工整建制跟专业一同调整至新建二级学院。调整人员从即日起开始工作交接,于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并到新部门报到。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