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格言

· 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 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 伸出的是手,得到的是钱,透支的是人格,失去的是人心。
· 廉者知足心常惬,无欲无求品自高。
· 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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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江苏省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南通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及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由学校分管监察与审计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监察与审计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指导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问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与审计处,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事项。

二、联席会议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部、人事处工作职责:向履任的领导干部通报本岗位的经济责任;提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名单;向监察与审计处出具审计委托书;通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财务处工作职责: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制定相关的经济责任及其指标;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向监察与审计处提供审计所需要的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资料;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监察与审计处工作职责: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独立实施审计;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提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受理经济责任审计中移送的违纪案件线索,并及时将移送的案件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向联席会议通报。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领导干部主要经济责任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完成事业发展和经济责任目标;

  (二)按照《会计法》等规定,对部门有关经济事项组织会计核算,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及时上报财务报告;

  (三)积极组织收入,规范经费支出,各项收入和支出纳入单位预算;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五)规范资产管理,保障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保证部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六)规范债权、债务管理,无经济纠纷和遗留问题;

  (七)制定和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部门财务管理;

  (八)部门年度预算、重大经济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按规定程序实行集体决策;

  (九)遵守廉政规定,个人勤政廉洁;

  (十)其他经济责任。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是离任审计,也可以是任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后,由监察与审计处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与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主要包括:

(一)开展审前调查;

(二)编制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三)送达审计通知书;

  (四)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五)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领导干部的意见;

  (六)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等。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审计小组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将作为考评、使用、评先、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将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