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格言

· 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 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
· 伸出的是手,得到的是钱,透支的是人格,失去的是人心。
· 廉者知足心常惬,无欲无求品自高。
· 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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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进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教党201621号)《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省属高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苏教育纪20163号)及《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的通知》(通责办法【20182)、《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纪律教育,确保党员熟知纪律规定,明确纪律红线,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

——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抓苗头、管小节,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党员,依纪给予轻处分或组织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坚持治病救人,对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党员,综合考虑其情节性质、后果影响、悔错纠错等情况,依纪给予重处分或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防止党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坚持严肃查处,发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做好案件审查、纪律处分和案件移送,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通过严明纪律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真正抓住关键少数,管住全体党员。

三、责任分工

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校党委负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承担一岗双责把践行四种形态的情况纳入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校纪委负监督责任,协助校党委抓好具体实施把践行四种形态情况纳入向上级纪委报送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各二级单位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切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践行四种形态情况纳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学校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干部结合思想、纪律和作风等方面的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把谈心提醒经常化、制度化。党委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交心谈心,每月谈话人数不低于应谈人数的8%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进行重点谈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月与所分管联系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交心谈心,每月谈话人数不低于应谈人数的8%对关键岗位的干部要多谈和重点谈;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一次,并定期不定期与下属重要岗位的人员谈心。对党委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违反党规党纪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党委书记、分管或联系的班子成员及时谈话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适时开展批评教育。对在日常督查、学校内部审计等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经核查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党组织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在一定范围的内部会议上点名通报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其落实的具体计划。

3.加强谈话函询力度。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者过于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问题线索,纪委采取谈话函询的方式进行处,可采取当面谈话或书面函询方式也可以采取谈话和函询交叉方式对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核实。

1谈话主要校党委校纪委或党委组织部进行,其中涉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可视具体情况由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进行谈话,党委书记以外人员负责谈话,谈话结束后向党委书记汇报谈话情况。谈话过程形成工作记录,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2函询由纪委办公室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在收到函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被函询人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回函纪委办公室。

3纪委办公室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进行认真审核,写出情况报告和处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反映不实,或者不能认定被反映问题存在,且无条件开展进一步工作的,予以了结澄清;

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初步核实,构成立案审查条件的进行立案审查,从重处理并予以通报。谈话函询材料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二)做到违纪必究,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

1.给予轻处分。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对指向明确的问题和线索,各级党组织或校纪委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核查,核查发现轻微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给予党内警告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进行组织处理。党员干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组织处理

1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导致本单位或者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2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问题不重视整改或者屡教不改的;

3信访举报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或担任现职的;

4虽构成违纪但情节轻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可免予处分且不适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或担任现职的。

纪委、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员的违规违纪事实、性质和危害,依规依纪向学校党委提出对其调整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建议,学校党委及时研究确定。

对群众反映大并造成不良影响,或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视具体情形分别由学校党委书记或分管班子成员、纪委书记进行,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被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要写出情况说明或作出书面检查,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将被诫勉谈话党员违纪情况作其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提高审查时效,让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

1.给予重处分。以纪律审查为重点,提高审查时效,做到快查快结。对违纪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2.进行重大职务调整。对违纪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党员,在按照规定给予党纪重处分的同时对其进行重大职务调整。对于受到党纪重处分的党员,仍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保持高压态势,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突出惩处重点。要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到位,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特别是对以上三类情况集于一身的必须严肃审查。要聚焦违纪问题,规范执纪审理工作,在认真审核违纪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强对党纪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把关。

2.做好纪法衔接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及时提出处分建议。

五、机制保障

1.切实履行责任。学校党委将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作为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对管辖范围内的政治生态和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各自责任,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学校纪委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六大纪律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基层纪检委员要协助和配合同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四种形态工作。各级纪检干部要增强履职能力,保持定力、旗帜鲜明,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落实长效机制。学校党委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完善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制度,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

3.注重教育转化。做好四种形态的转化工作,对于问题界于相邻两种形态之间的,力求通过组织的教育帮助和启发其本人的觉悟,使其彻底整改,把后一种形态向前一种形态转化。完善党员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践行四种形态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存入廉政档案。

4.强化追责问责。学校党委、纪委把追责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出现《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试行)应当问责情形的,予以问责处理。

、附则

本办法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