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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新闻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22   浏览次数:2581
   

根据《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于学校育人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服务于广大师生员工,丰富校园网络内容,扩大信息量。

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网络宣传工作。对内进行宣传教育,交流信息,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和丰富多彩校园文化活动;对外通过中国教育科研网与国际互联网加强沟通与联系,宣传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成就,扩大学院的知名度与影响,树立学院良好的外部形象。

二、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做好网络宣传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方针和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坚持学院宣传部严格管理、各部门认真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制;坚持内容报道的全局性、指导性、影响性原则;有目的、有条理、有规范地开展工作。学院宣传部主要负责审核发布学院校外版主页的新闻动态信息公告的信息内容;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审核发布学院校内版主页的“通知”、“信息简报”的信息内容;对各部门网页的信息审核发布委托部门领导同志负责,学院宣传部负责进行监督。

三、学院网站新闻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

1、学院全局性新闻信息:例如学院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以及全院性活动等新闻信息。

2、各系各部门富有指导性的新闻信息:例如学院职能部门举行的对某一方面工作(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有指导性、政策性的新闻信息,或各部门、各系开展的具有启发性活动的新闻信息。

3、各系各部门富有影响性的新闻信息:例如重大科研成果、有影响的教育教学活动及成果,著名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会等。

4、其它有特色性的新闻信息。

5、学院网站校外版主页主要发布公开信息,校内版主页主要发布院内信息。公开信息是指向社会公开的,让院内外了解和使用的信息;院内信息是指不需、不宜或暂时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四、学院网站新闻信息发布的主要要求

 1、各部门都要善于思考、总结、宣传本部门的工作成绩、工作经验,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网络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对需要发布的动态新闻信息,最迟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党政办公室或宣传部。

2、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对所提供的新闻信息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并督促所属部门宣传工作信息员及时、迅速、准确地做好工作。

3、各部门在报送新闻信息时,需要清楚填写“南通科院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新闻信息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入以下电子信箱:院内信息发:ntnydzb@163.com公开信息发:ntaczuxuanbu@163.com。(各单位信息传入办公室邮箱后,请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办公室发布。表示已审核)

4、党政办公室、学院宣传部在接收到信息发布申请后的半个工作日内,根据新闻信息内容和新闻信息发布的主要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对可以发布的新闻信息及时上网发布。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学院宣传部负责解释。

图文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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