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的通知
发布人:冯凯敏  发布时间:2022-12-02   浏览次数:513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工作,强化各部门新闻撰稿人和审核人的责任意识,确保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科学性、及时性、权威性,提升网络新闻质量,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结合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新闻稿件的写作要求

(一)突出时效性。特别重要的新闻随时报道,重要新闻投稿时间一般不超过活动结束后12小时,一般性稿件不超过24小时。报道时间超过活动结束三个工作日的新闻原则上不予发布。

(二)突出专业性。

.制好标题。标题力求精炼、反映主旨,体现标题即新闻,标题可采用单行或者复式。标题尽量做短,简明生动,字少意明。标题中涉及单位需用全称,一般情况下,标题中不出现人名。

.写好导语。在明确时间、地点、人物的前提下,突出最有新闻价值的内容。学校教师、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学术成果、重大表彰等荣誉,获奖奖项应在正文第一段呈现。时间明确到××日即可。导语部分不赘述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效果等,可适当放置文末。

.控制篇幅。新闻稿件应在写作规范、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的前提下,按照精简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报道。一般会议活动报道,消息稿不超过800字,重要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500字,纪实、通讯类报道不超过3500字。

(三)突出规范性。

1.新闻报道要严把文字关,努力做到准确无误。稿件要从政治性、全局性的高度从严把关,禁止出现病句、错别字等常识问题和意识形态大方向的措辞问题。报道学校各级领导讲话,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词汇,主要使用“指出、强调、要求、说”等中性词汇。

2.正文中第一次提及单位名称时,需用全称,勿用“我处、我院”等模糊表述;新闻中提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需按照学校官方顺序依次排序。

3.新闻稿件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新闻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4.各二级单位贯彻学校重要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活动安排的报道实行首发制,原则上只安排先行报道或具有独特性、新颖视角的信息。

5.规范人物称谓

1)涉及领导干部排序的,依人物职务级别大小为序。

2)关于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提及,其后再出现时直呼其名;一般采用“职务称谓 姓名”的方式,如“党委书记××、校长××”等,避免“姓名 职务称谓”和“姓 职务称谓”的方式。

3)以行政身份出席活动,姓名后不加“教授”;以学术身份出席活动,姓名后可加“教授”;人物姓名后不加“老师”,必要时在人物姓名前加“教师”。

4)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特殊情况除外。

6.规范图片使用

1)新闻配图应清晰、生动、有现场感能较好反映新闻主题,图片为JPG格式。

2)配图数量一般不超过2张,重要新闻原则上不超过5张,图片新闻除外。

3)同一条新闻中表现同一内容的照片一般不出现两次。

4)原则上不发合影照片。

5)必要时在图片下面添加文字说明。

6)少发拼接图片。上传的图片控制在1M(学校新闻2M)内,宽度设为600像素,高度为自动调整尺寸,并选择“居中”排列。

7.规范格式。文稿上传后,先选择“清除格式”图标对文字进行格式过滤,然后选择“增加缩进量”“两端对齐”等图标对文字进行排版,图片后空一行。文章中若有小标题,需要在正文中将小标题设置“居中”。字号大小选择14x。

8.规范落款。落款格式为:图/ ** 文/** (**为部门或者学院名称)。

二、进一步提高新闻稿件质量

1.加强典型宣传。要注重挖掘本部门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典型经验的宣传,要注重总结和梳理教学、科研、党建等各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2.挖掘新闻价值。加大对常规工作新闻价值的挖掘,减少常规会议及工作的报道;注重挖掘常规会议及工作的新闻价值,多从会议的内容、常规工作的创新点等角度撰写新闻稿件。

3.提高新闻的综合性。注重对学校和部门的阶段性工作和活动开展综合性报道;对重复开展的同类型学生活动或各类比赛,如需报道,一般合并报道。

三、进一步规范新闻稿件审核发布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高度重视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专人担任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新闻通讯员,负责本部门新闻撰写和上传等工作。学校综合性活动的新闻稿撰写和图片提供原则上由活动的牵头部门负责。

(二)加强审核。稿件发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作者一审、新闻员二审、主要负责人三审),发布单位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新闻内容如涉及校领导讲话或与校领导有关的,稿件应经校领导本人审批同意后发布。

(三)规范程序。为保证新闻宣传队伍稳定性和延续性,各部门、学院新闻通讯员若有变动,需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备。

(四)细化考核。宣传部将根据稿件质量、数量、发布规范等情况对部门及新闻员进行年度考核,发布不规范情况将纳入考核清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布:

1.校内各部门无新意的日常工作和内部举行的一般性会议、学习活动及班级开展的活动。

2.内容、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稿件。

3.报道未按程序逐级把关的稿件。

4.不符合报道时效要求的稿件(原则不超过3日)。

5.图片不清晰、大小不符合要求的稿件。

(六)校内各部门网站及各部门牵头管理的二级网站及其他新媒体平台,其新闻发布管理,参照本要求执行。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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