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冯凯敏  发布时间:2023-10-27   浏览次数:1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力度,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争做校园好网民,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开展2023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校园好网民,汇聚网络正能量,挺膺担当建新功。

二、活动对象

2023年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学校教师群体。

三、作品征集要求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2.类别:“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视频、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9类作品(方案详见附件1);“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4类作品(方案详见附件2)。

3.同一作品只能参加“大学生网络文化节”或“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的其中一项,重复提交的作品或著作权认定不清的作品,将取消参与资格。

4.所有作品须为2022年10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5.所有作品要求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6.所有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有作品须无版权纠纷,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

四、作品提交方式

(一)大学生网络文化节

1.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采取党总支推荐方式,申报者可同时申报多种类型作品。每个党总支推荐的每种类型原则上不少于1项,全部类型作品报送总数不少于10项

2.党总支推荐需填写《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作品征集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1》)和《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作品征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1》),组织推荐的需在表格上加盖公章。(表格详见附件1)

3.所有类型申报作品的电子版,《信息表1》《汇总表1》Word 版及盖章扫描件 PDF 版各1份,汇总至一个文件夹后上传至“百度网盘”。将上传该文件夹的“百度网盘”链接(设置为永久有效) 及提取码发送至本通知指定邮箱,组织推荐的文件夹和邮件均命名为“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二级学院”。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5日,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

1.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采取组织推荐方式,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可同时申报多种类型作品,各直属党支部原则上每种类型作品不少于1项,二级学院党总支每种类型作品上报不少于2项

2.请各直属支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填写《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2》)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2》),并加盖公章。(表格详见附件2)

3.所有类型申报作品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推荐辅助材料(主要指佐证作品影响力的材料,包括转发及引用率、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推选展示资格。

4.所有类型申报作品的电子版和推荐辅助材料,《信息表2》《汇总表2》Word 版及盖章扫描件 PDF 版各1份,汇总至一个文件夹后上传至“百度网盘”。将上传该文件夹的“百度网盘”链接(设置为永久有效)及提取码发送至本通知指定邮箱,文件夹和邮件均命名为“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直属支部或党总支”,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表彰

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出优秀作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均将根据申报情况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其中,对于“大学生网络文化节”获奖作品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综合各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组织参与情况,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学校将从参赛作品中择优发布在校级官方融媒体平台,或推荐参加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六、工作要求

直属支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广泛动员。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让网络空间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充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大学生网络文化节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1050609

电子邮箱:275582435@qq.com

2.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1050686

电子邮箱:ntky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团委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