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升国旗仪式管理规定》(通科校党办〔2023〕1号),现就本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周一升国旗仪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国旗仪式时间
每周一上午7:10,如有重大节庆活动或大型文化活动,升旗时间另行通知;如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可暂停。
考虑到气温等因素,本学期升旗仪式从3月18日开始,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轮值两次。
二、升国旗仪式地点
体育场
三、参加人员
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员:轮值升旗的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及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全院在校学生的四分之一)。本学期二级学院轮流顺序依次为工商管理学院(第一次3月18日)、园艺与景观工程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机电与交通工程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如因故取消则顺延。
四、升旗服务
1.升国旗任务由人民武装部国旗班担任,请相关学院提前对接,联系人:学工处潘小燕13186579332;
2.音响设备的调试和音乐播放工作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联系人:图文中心史海雄13235206675;
3.主持人、二级学院讲话领导、发言学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主持词、讲话稿、发言稿由各学院负责准备,参加仪式的学院师生组织等工作由相应二级学院负责。
五、有关要求
1.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
2.全体人员于7:10前到指定位置集合完毕,所有应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请假、迟到或早退。
3.国旗下讲话、发言内容要积极健康,要紧密围绕国家、学校大事和重要节日,结合学院管理工作自定主题,要求内容简短、教育性强。
4.升国旗时参与人员应当脱帽(国旗护卫队除外)、衣着整洁、站姿挺拔,面对国旗行注目礼。
党委宣传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