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网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黄亮发布时间:2016-02-12浏览次数:351

 

1条  为规范学生公寓网络的服务、应用和管理,净化学生公寓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生公寓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个人电脑管理规定》和《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公寓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2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3条  学生申请入网必须以经学校批准将个人电脑带入公寓为前提,使用公寓提供的网络。

4条  公寓网络所有用户在网上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遵守网络礼仪和网络道德规范。

5条  公寓网络的所有用户在与网络信息相关的活动中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保密机关、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6条  凡在学生公寓内拥有或使用计算机接入网络的学生,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均属责任人,并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7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拆卸、移动和侵占学生公寓网络的设备、设施和线路。严禁擅自在宿舍间私拉网线,一经发现,学校将责令其拆除,并给予纪律处理。

8条 申请审批程序:

1、学生填写公寓个人电脑网络接入申请表;

2、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

3、各系汇总留存后送学工处备案。

9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网络接入资格,并根据《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违反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登录非法网站或者在网上发布不良信息的;

2、通过网络查阅、复制或发布、传播有害社会和淫秽色情信息的

3、违反学校作息制度,熄灯后仍继续上网的;

4、在学校规定的上课或自修时间上网的;

5、恶意扫描网络端口或发送邮件炸弹,盗用他人系统账号,非法进入任何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

6、利用网络或通过使用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活动的;

7、其它严重违反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的。

10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11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成人教育学生使用电脑上网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