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寒假须知

发布者:黄亮发布时间:2017-01-09浏览次数:198



为了让同学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过好一个文明、节俭、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向全体学生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按时离校,准时返校,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旅途安全(请同学不要乘坐无营运资格车辆)。

2学生在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和有关工作,考完所有课程后即可离校。为了便于管理,寒假期间学生公寓不安排学生住宿。

3、为保证宿舍区的管理秩序,所有学生应在2017112(周四)1500之前离校,公寓将于1121500起对宿舍区进行全面检查,1700封闭宿舍区。班团干部、室长应对教室、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贵重物品自行带回,不要存放在宿舍,关闭门窗、检查水电,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到宿管员处签到。

4、下学期学生公寓225日开始入住学生。22526日返校报到,不得擅自提前和推迟,227日(二月初二,星期一)正式上课。

5、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关心时政,宣传党的政策,传播科学知识,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不参加传销组织的任何活动,不赌博,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情。

6、积极参加当地党政部门或基层团委举办的联欢、“拥军爱民”、“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献爱心”等健康有益的活动。

7、发扬中国传统美德,尊敬老人,孝敬父母,在家主动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为父母分忧。

8、在休息好的同时,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温习部分课程,拟订下学期个人的学习和工作计划。假期里学生务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http://210.29.176.148)查询本人成绩(初始口令为学生学号,学生第一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口令)→信息查询→学习成绩查询。需补考的同学,假期中要抓紧时间复习,下学期开学初准时参加补考。

9、如实向家长、亲戚等汇报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家庭的教育、帮助,争取在新学期取得更好的成绩。

10、毕业班学生要利用寒假主动到县(市)人事局举办的人才市场及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推荐自己,落实就业单位,为就业奠定基础。

11、凡欠学费、代办费等费用又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同学下学期开学时必须缴清。

学工处

二零一七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