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特向全体同学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按时离校,回去途中注意安全。为保证宿舍区的管理秩序,所有学生应于7月2日15:00之前离校,公寓将在全面检查后于7月4日17:00封闭宿舍区。各班级班团干部、室长应对教室、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贵重物品自行带回,不要存放在宿舍,关闭门窗、检查水电,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到各楼栋宿管员处签到。
2、暑假期间,宿舍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宿舍,不得擅自拆开宿舍的封条。
3、准时返校,不得擅自提前返校。下学期在校上课的学生于9月2、3日报到办理住宿,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不得擅自提前返校。
4、假期中,每位同学要严格要求自己,关心时政,宣传党的政策,传播科学知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不酗酒,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情。
5、假期中,在休息好的同时,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温习功课,拟订下学期个人的学习和工作计划。假期里学生务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http://210.29.176.148)查询本人成绩(初始口令为学生学号,学生第一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口令)→信息查询→学习成绩查询。需补考的同学,假期中要抓紧时间复习,下学期开学初准时参加补考。
6、凡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同学,务必在下学期开学前携带两张申请表格(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并且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好相关手续,否则下学期取消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资格。凡是已办理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务必于下学期9月8日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交学院,学院收齐本学院所有学生的证明后统一交学工处。详细方法参见《关于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说明》。
7、下学期须一次性缴清2017-2018学年有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和市物价局有关收费规定,各年级各专业每生每学年的学费、代办费、住宿费等标准如下:
缴费项目 | 各年级各专业对应缴费标准 | ||||||
学费 | 2016级、2015级(五年制2014级) | | |||||
0元/生年 (财政补助) | 2200元/生年 | 4700元/生年 | 5300元/生年 | 6800元/生年 | 7100元/生年 | | |
五年制16、15级学生 | 农林类专业 | 文科类专业 | 工科类专业 | 艺术类专业 | 软件技术专业(嵌入式培养) | | |
2013级五年制各专业 4140元/生年 | | ||||||
住宿费 | 1200元/生 | | |||||
全体住宿学生 | | ||||||
代办费 | 600元/生年 | |
缴费方式:通过学校“银校通”收费系统缴纳,全体学生对照上述标准将所缴费用存入学校发给的“龙卡”,为保证龙卡的正常扣款使用,请各位同学在卡中比标准多存15元。
8、全体学生必须将《暑假须知》保管好,让家长阅知,并如实向家长汇报在校学习、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