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和扩面的通知
发布人:刘璐  发布时间:2019-11-11   动态浏览次数:5952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追加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高等教育、中职)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128号)文件要求,为严格做好我校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及扩面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提标工作

1.提标对象: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附后)。

2.提标金额:人均150/生。

3.核对卡号:务必根据所给名单核对姓名、卡号等信息,尤其是已经毕业同学。

二、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扩面工作

1.扩面对象:2018-2019学年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未获得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不含2019届毕业生。具体名额如下: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12名;园艺与景观工程学院9名;机电与交通工程学院21名;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16名;工商管理学院27名。

2.扩面补助标准:每生1650元。

3.扩面评审要求:根据《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管理办法》来评审,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通过,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扩面名单》。

4.工作安排及要求:二级学院认真核实学生申请材料,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2018-2019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评审,提出二级学院2019年春季扩面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22日前将《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扩面名单》电子档和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留存)和公示清晰照片报学生工作处孙濛老师处,并将扩面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