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如皋薛窑基地东区大棚水系改造项目
二、采购编号:NTKY2016(0064)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预算:43.7万元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投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资质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同时需持有项目经理安全B证。
2.3投标单位所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组成人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需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否则招标人可视为违约,违约处理在合同中以条款形式明确。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方式。
2.5企业及建造师近几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施工单位必须自行处理施工现场群众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等所有突发事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上述资格预审资料采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日期后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按投标书密封要求),报名时递交招标人。上述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资格预审时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预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报名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视为投标人资格预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8000元。
2、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张老师联系,(0513)81050698;对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石老师联系:13275298565。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5日下午14:30~15:30。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立德楼6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9:30。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立德楼6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2:清单.rar
附件3:水系调整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