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院继续教育培训承接宾馆库选定项目(二轮)招标公告

发布者:张潼发布时间:2020-05-21浏览次数:124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继续教育培训承接宾馆库选定项目

二、采购编号:NTKY20200007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预算:200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投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经营现状承诺书)

2.具备良好的服务设施、卫生和安全条件。

3.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所规定的从事该行业所必须的其他特定条件。(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参与投标人是授权委托人的,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至少一年的社保记录(至开标日止连续十二个月以上,含十二个月)。

5.本项目所称饭店包括:宾馆、饭店、酒店、会议中心、培训中心、招待所等。本项目分以下两个标段:

标段一:

三星级及以下(含达到标准且尚未评定星级)饭店、宾馆或为南通市财政局指定的“南通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营业地点在南通市区内(国家规定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除外)。原则上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的距离不超过8公里(以百度或高德地图为依据)。

具备承办80—150人培训规模的能力。独立提供40—75个标准双人间,提供可容纳80—150人培训的会场(课桌型),会场配备多媒体两台及音响、电脑等设备,具有同时提供80—150人用餐的服务能力。具有不少于2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自有)。

标段二:

四星级及以上(含达到标准且尚未评定星级)饭店或为南通市财政局指定的“南通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营业地点在南通市区内(国家规定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除外)。原则上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的距离不超过8公里(以百度或高德地图为依据)。

具备承办100—150人培训规模的能力。独立提供50-75个以上标准双人间;提供可容纳100—150人培训的会场(课桌型),会场配备高清多媒体两台以上及音响、电脑等设备;具有同时提供150人用餐的服务能力。具有不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自有)。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上述资格预审资料采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日期后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按投标书密封要求),报名时递交招标人。上述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资格预审时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预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报名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视为投标人资格预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6000元。

2.供应商在投标时以转账支票(南通本地)或者商业汇票(除南通本地以外的投标单位)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户名:南通市财政局,账号:89011015201010003877,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崇川支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对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徐老师联系,0513-81050520。

2.招标文件制作人:张老师(0513-81050698);评审经办人:张老师(0513-81050698)。

3.报名时间:2020年63日上午830~9:30,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立德楼606室。报名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

4.评标专家现场勘察时间:2020年64日至2020年69日。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610日下午14:30,   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立德楼6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二○二○年五月二十

附件1:2020.5.20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