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及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孔力媛  发布时间:2016-09-16   浏览次数:59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请我院所有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按照市人才办文件《关于做好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期满考核及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1号)要求,做好管理期满考核及配套奖励申报工作。

培养对象将《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于92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孔力媛老师(办公室:立德楼413,邮箱:ntnyzzb@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期满考核及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1号)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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