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及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孔力媛 发布时间:2016-09-16 浏览次数:591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请我院所有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按照市人才办文件《关于做好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期满考核及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1号)要求,做好管理期满考核及配套奖励申报工作。 培养对象将《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于9月2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xml:namespace>
附件:《关于做好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期满考核及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1号)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