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通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孔力媛  发布时间:2016-10-24   浏览次数:701

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市委人才办<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委人才办《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4号)和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市委人才办<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本次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为:第一层次1名,第二层次2名,第三层次3名。

二、推荐办法

有意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个人申报材料后,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初审,按照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确定各层次推荐对象,报市委教育工委参加相关评审。

三、有关要求

按照市委人才办的文件《关于落实市委人才办<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者按要求将下列材料于1026日(周三)17:00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市第五期“226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由申报者填报个人信息),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材料送达地址:党委组织部(立德楼413室);电子文档报送邮箱:ntnyzzb@163.com;联系人:孔力媛,联系电话:81050509,短号88321

  

附件:

1.中共南通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校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市委人才办《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4号);

3.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3号)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