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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农业物联网实训室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02-03来源:人员机构点击:1016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农业物联网实训室项目

二、采购编号: NTKY2016(0003)

三、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求新楼107建设1套家庭农场实训模型,部署1套农业物联网监控系统,并提供相应设备数据接口(一、提供设备接入接口,学生可以按指定API协议上传数据并在前台展示;二、提供数据输出接口以供智慧农业平台调用)。

项目预算:60万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投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公司注册地在南通本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需要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⑥业绩要求:必须提供2012年以来一个不低于50万的农业物联网项目案例(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⑦其他需要说明的的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上述资格后审资料采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日期后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按投标书密封要求),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人。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必须在开标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后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开标后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视为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不能参加商务标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12000元

2、入围供应商在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7、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老师联系,(0513)81050598;18206290518;对工程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老师联系,15651332612

2、项目招标文件自行网上下载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2189:30。地点: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立德楼10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办公室

                                 二0一六年月三日

 

附件1:招标文件

附件2:平面图

附件3:模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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