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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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12-26   动态浏览次数:13
 
1、 以《中国工会章程》、《工会法》为依据,按照"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精神,在党委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日常工作;
2、协助组织学校的民主参与和民主建设活动,按要求做好会员代表大会、教代会的筹备及换届工作,检查、督促和落实代表提案、意见案,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
3、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做好教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工会办成教职工之家;
4、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研究工会工作理论,培训提高校内各级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工会的活力;
5、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群众路线,为教职工服务,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各级劳动模范的申报组织工作,各级劳动模范的档案管理及联系;
7、围绕教学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学法辅助活动;
8、负责校内先进工会小家、文明职工及各级先进工作者的表彰组织工作,宣传先进典型;
9、指导、协助各分工会工作;
10、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11、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12、发挥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13、关心青年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青年教师的工作;
14、收、管、用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建设服务。
1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