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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为了便于开展工会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职能,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经工会委员会讨论,报请院党委批准,拟在建立第二届工委员会分工会。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分会机构:
分 会 |
支部责任区 |
机关一分会 |
机关一支部 |
机关二分会 |
机关二支部 |
机关三分会 |
机关三支部 |
机关四分会 |
机关四支部 |
生物工程系分会 |
生物工程系 |
机电工程系分会 |
机电工程系 |
信息工程系分会 |
信息工程系 |
经济贸易与管理系分会 |
经济贸易与管理系 |
园林园艺系分会 |
园林园艺系 |
环境与资源系分会 |
环境与资源系 |
人文科学系 |
人文科学系 |
基础教学部分会 |
人文科学系 |
二、分会人员组成: 每个分会设主席1人 (兼职),文体、生活委员1人 (兼职),青工、组织委员1人 (兼职)。
三、选举办法:各分会主席、委员从本分会中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热心为大家服务的会员中推选(三人中至少有一名女同志,女同志兼管女工工作)。推选时可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也可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请各分会认真组织推选工作,并填写好附件一于3月18日前将附件一交到院工会。
2011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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