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建党九十周年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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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4-12   动态浏览次数:7
各分工会:
    为庆祝建党90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成就,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弘扬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精神。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教育工会定于2011年6月下旬举办“南通市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教职工大合唱比赛,我院组队参加。为了做好参加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分会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
2、合唱团团员名额分配如下:
分 会 名 称
名 额 分 配
机关一分会
8(5男3女)
机关二分会
9(6男3女)
机关三分会
5(2男3女)
机关四分会
10(6男4女)
生物工程系分会
7(3男4女)
园林园艺分会
6(3男3女)
经济贸易与管理系分会
7(2男5女)
人文科学系分会
9(2男7女)
机电工程系分会
8(4男4女)
信息工程系分会
9(5男4女)
环境与资源系分会
6(3男3女)
基础教学部分会
7(4男3女)
合计
91(45男46女)
 
3、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各若干名。评选条件如下:
(1)本分会合唱团全体成员每次都准时、认真地参加排练和演出,平均出勤率≥90%(迟到的记一半,无论因公因私请假都不计出勤率)为优秀组织奖。平均出勤率80%―90%为组织奖。平均出勤率低于80%的不发组织奖。请大家每次参加活动时都签到,不得代签。
(2)全体教职工要积极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原则上系(部)领导至少1人参加,机关支部至少有1名支委参加,分会主席和凡是报名参加过卡拉OK比赛的所有老师都必须参加。
(3)奖金根据实际应参加人数发放。
(4)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为:徐秀银、石建梅、欧阳虹,不计入上述人数中。
4、请各分于4月20日前将报名表送到院工会,训练安排另行通知。
                                         
 
 
                                             2011年 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