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者:吴海燕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5861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科学合理地评价班主任工作业绩,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综合评分的办法,按月度进行考核:

班主任月度考核分=到岗到位考核分(20%+工作实效分(50%+材料考核分(15%+学生评议分(15%+奖励分,学期考核分等于各月度考核的平均分。学年考核分等于学期考核的平均分。分别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公布前一学期得分。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评定标准为:考核分90分以上优秀75-89分良好”,60 -74分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学期按年级评定院级“优秀班主任”,考核分名列前30%者,即可参加学院“优秀班主任”的评比;按学年按年级评院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考核分名列前20%者,即可参加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的评比。“优秀班主任”的考核等级必须为“优秀”。

四、考核内容:

(一)到岗到位考核:满分为20分

1、每月检查宿舍至少4次,每少一次扣3分(同时扣除相应班主任津贴)。

2、班主任每两周值班1次,辅导员每周值班1次,每缺1次扣3分(同时扣除相应班主任津贴)

3、每月上班会课至少2次,其中一次为主题班会或团课,每少一次扣3分。

4、无故不参加院、系班主任会议、活动及培训的,每次扣3;因请假不参加的,达2次及以上,每次扣1分。

5、擅自不完成学校、学院有关部门集体部署的专项工作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学院交给的相关任务,每迟一次扣1分。

(二)工作实效考核:满分为50

班主任工作实效分=班级量化考核分×50%

(三)工作材料考核:满分为15

1、《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完整,每月检查,每缺1项未填扣2分。

2、主题班会课教案或团课记录每月1份,每缺1份扣4分。

3、学生评语录入及时,并符合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次扣5分

4、其他应缴的材料,每缺1项未缴扣2分。

(四)学生评议:满分为15分

由学院组织学生(不少于班级人数1/3)对班主任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学工处参与评议。

(五)班主任工作奖励分:

1、按要求完成班主任工作论文(案例),每完成1篇,加3分。完成学生教育管理相关课题研究的,校级加5分,市级以上的加8分。

2班级自主活动、学生或班主任事迹被国家、省、市、校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分别加10分、8分、5分、2分;同一活动在不同媒体上报道,按就高原则计分。

3、班主任在学院的举行的相关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校级2倍计;市级以上3倍计。

四、在考核学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班主任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

1)无故缺席学校、学院班主任会议2次及以上者;

2)长期不深入班级、不了解班级情况,不能完成班主任岗位工作者;

3)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力,造成班级管理混乱,学生违纪率(含作弊未上报)、补考率、宿舍不达标率超出学院规定值(三年制违纪率0,补考率4%,宿舍不达标率1%;五年制违纪率3%,补考率8%,不达标率1%);

4)、在考核学期内,所负责班级学生当年在校发生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事故,班主任考核等级评为“不合格”。

五、班主任工作津贴由基本津贴(140元)和考核津贴(60元)两部分组成。班主任工作津贴按每学期5个月计算、发放,办法如下:

1、专职班主任,即辅导员(含团总支书记)和外聘班主任,带班数一般不少于2个、不超过3个;专任教师班主任带班数一般不超过2个。

2、辅导员担任3个班级班主任,班主任基本津贴按3个班级计算,考核津贴按2个班级计算;专任教师班主任担任2个班级,基本津贴和考核津贴均按2个班级计算;外聘班主任担任3个班级及以上的,原则上班主任基本津贴按3个班级计算、考核津贴按2个班级计算。(院部同意的特殊情况除外。)

3、班主任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一次,每两周组织召开班会一次,并参加学院安排的班主任值班,按月统计,满勤的按60元/月的标准发放,每缺一次扣10元;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班主任满勤的按120元/月的标准发放,每缺一次扣20元。扣除的津贴用于班主任津贴奖励。

4、基本津贴发放与班级学生数挂钩,班级学生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按140元发放,班级人数大于30人的按4元/人递加发放;注册班在原人数基本津贴上乘以系数1.5;五年制在原人数基本津贴上乘以系数1.5;留学生班在原人数基本津贴上乘以系数2.0;有少数民族学生的班级在原人数基本津贴上按少数民族人数20元/人递加发放,最高不超过基本津贴的2倍。

5、基本津贴发放与班主任工作的综合测评结果挂钩,测评在前15%的系数为1.2,测评在中间80%的系数为1.0、测评在后5%的系数分别为0.9。

6、班主任全月病、事假超过十天的,按当月基本津贴标准的半数发放;超过二十天的不发给津贴。临时代理班主任工作超过十天但不满二十天的基本津贴按半数发放,超过二十天的全额发放基本津贴,班级毕业实习期间班主任津贴按100元/月的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发考核津贴。

7、普通专科班班主任学期津贴=班级人数基本津贴×综合测评系数×5+考核津贴;

8、普通专科注册班(合作办学)班主任学期津贴=班级人数基本津贴×综合测评系数×5×1.2+考核津贴;

9、五年制高职班班主任学期津贴=班级人数基本津贴×综合测评系数×5×1.5+考核津贴

10、有少数民族班班主任学期津贴=班级人数基本津贴×综合测评系数×5+考核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津贴的2倍)

11、留学生班班主任学期津贴=班级人数基本津贴×综合测评系数×5×2+考核津贴

12、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内,由学院按本办法核算班主任工作津贴发放明细,报学工处审批后交财务处发放。

六、班主任奖励津贴

1、优秀班主任奖励:发放院、校优秀班主任年度奖励,奖励标准为院级200元/年、校级以上(含校级)400元/年。优秀班主任在晋升职称、职务、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

2、欠费工作奖励:班级学生学年零欠费,非毕业班每学年奖励200元/班,毕业班奖励400元/班。

3、在学校、学院举行的相关评比中获奖的将酌情发放奖金。

七、本办法由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