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陈靓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4573

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深入抓好作风建设,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纪派驻第十组[2018]7)和学校《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通知》,现将教育扶贫领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17年下半年以来是否存在下列违纪违规问题:

1.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教育资助款物;2.截留挪用,将教育资助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3.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学生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4.在贫困生认定、资助申请和学生资助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有失公平公正;5.学生资助工作中是否存在作风问题;6.其它违纪违规问题。

三、检查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522日)

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召开检查工作动员会,专门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二)各学院自查(2018530日前)

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53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及自查问题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档报送学工处(详见附件2、附件3),并做好迎查准备。

(三)配合上级集中检查(20186月中旬至7月底)

根据市纪委、监委安排,将从6月中旬开始对第十纪检组联系单位进行集中检查。检查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重点检查自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建议等。暗访主要检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学校内外环境、政治生态建设等情况。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整改完善(20188-10月)

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查和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清单管理并定期对账销号;紧盯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对历次无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要进行重点攻坚,因体制机制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列出情况说明。学校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要从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强化组织协调,全面对照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二级学院要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在专项检查期间,要查清问题、分清责任、分类处置,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形成清单和报告。对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

(三)严格执纪问责。深入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对自查中不认真、走过场、落实不力,在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被上级部门查处的,学校将配合上级部门依纪依规处理并严格追责。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敷衍应对的单位和相关领导,综合运用相关措施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