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校园吸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陈靓发布时间:2018-11-01浏览次数:4755

各团总支、学生会,各班级、各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精神,以及学校学工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禁止学生校园吸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展现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共建无烟校园,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学校实行全面禁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要求

严禁学生在校园建筑内和校园露天区域吸烟(指定室外吸烟区除外),学生宿舍、教学场所、图书馆不得存放香烟、打火机、火柴、烟盒。

二、工作分工

即日起至20181120日为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和宣传部,各团总支、学生会,各班级、各社团按照各自职能,通过课堂、讲座、主题班会、党团活动、学生干部会议、校园广播、版画招贴、新媒体等宣传途径,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宣传吸烟带来的危害,重温校规校纪对禁烟的要求,教育学生不吸烟,尽快戒烟,全体在校学生签订禁烟承诺书。

1.各团总支负责做好禁烟活动的宣传发动和工作指导,结合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等日常工作开展禁烟教育宣传。

2.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负责召开各级学生干部、学生会干事宣传教育会议,负责在学生干部队伍中开展禁烟排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表提交到校团委。

3.二级学院学生会:积极配合学生干部禁烟排查工作,配合学校开展禁烟宣传和检查工作。

4.校团委宣传部:负责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禁烟通知,组织全校学生干部开展“线上”禁烟承诺活动;在抖音账号中上传拍摄的禁烟宣传小短剧,放大宣传效果和影响;广播站负责在校园内播报禁烟有关宣传、讲解吸烟的危害,播报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名单。

5.校院两级体育部(纪检部)和生活部(宿管会、伙管会):组成一支禁烟小组、挂牌上岗,由校学生会主席负责总指挥。生活部负责学生宿舍排查,对学生宿舍每天进行禁烟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总后通报各学院,跟踪问题处置结果,对问题和处置情况备案登记。体育部负责教学场所、露天区域的禁烟排查,发现抽烟学生予以劝阻和取证,汇总上报学校予以处置。

三、奖惩措施

  1. 即日起至20181120日为专项整治的自查整改期,学校将及时组织对在寝室、教室、教学楼、实训楼走廊等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进行检查,对违禁吸烟查实者,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予以纪律处分(学生会干部撤职),情节严重者直接予以纪律处分。

  2. 自查整改期后,在禁烟检查中出现学生违纪的情况,参照《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 若宿舍成员因吸烟问题受到纪律处理,所在宿舍取消当年度参评学校文明宿舍资格。

  4. 对在学生宿舍、教学场所检查出香烟、烟蒂,且无人认领的,对宿舍或班级予以集体通报批评。集体通报批评一学年内达到三次及以上者,取消“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

  5. 禁烟工作与学生自助及各种奖学金、评选评先挂钩。因吸烟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在当学年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资格;取消各级各类学生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担任学生干部者,取消学生干部资格;推优入党者,取消其推优入党资格。

  6. 对积极参与禁烟工作的学生,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