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和更新江苏省教育厅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陈靓发布时间:2018-12-14浏览次数:3820

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完善专家入库标准和专家遴选规范,及时补充高层次专家,细化专家所属领域和研究方向,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经研究,决定在省内各高等学校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并对原入库专家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更新维护,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公正诚信、廉洁自律、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

2. 活跃在科研一线或生产一线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或技术水平,熟悉本领域或行业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

3. 具有高级职称或从事科技管理的处级以上干部,依托高校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创投机构、孵化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4. 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3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专家库

活跃在科研一线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完成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省“双创”人才,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专家;取得标志性成果或系列自主知识产权且产生的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科技人才;具有丰富经验的科技管理专家和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

二、专家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学校推荐方式,由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向我厅推荐本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研究领域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于200956日发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中的“学科代码”范围填写。其中,天文学、管理学、心理学、水产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冶金工程技术、中医学与中药学7个领域专家面向全省各高等学校征集,其他领域专家面向部属高等学校征集。请各高等学校于2019110日前,将江苏省教育厅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三、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请各高等学校直接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8/index.jsp),于2019 1 10日前在线更新完善已在库专家个人信息资料。

四、专家库的管理

科技咨询专家库实行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省教育厅根据各高等学校推荐专家情况,审核择优选入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