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以下称环生学院)为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和兴趣进行自主学习,同时积极参加相关的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学生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实践能力,更好地个性化发展和提升个人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此办法。
一、学生活动认定范围
1、环生学院发布的院级及以上级别的学生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
2、环生学院发布在苏青U+、志愿者打卡器等app上的学生活动。
3、以学院学生名义参加校级及以上活动与竞赛获得一定成绩。
二、积分激励内容及标准(以在校期间为准)
1、凡申报助学金类别等国家补贴者分数需达40分及以上。(第一年无要求,由班主任直接评报,从第二年开始)
2、凡申请入团积极分子分数需达40分以上且志愿服务时长超30小时,预备团员分数需达50分以上且志愿服务时长超40小时。正式入团需分数达60分以上且志愿服务时长超60小时。
3、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分数需达50分及以上且志愿服务时长超40小时,预备党员分数需达70分以上且志愿服务时长超80小时,正式入党分数需达80分以上且志愿服务时长超100小时。
4、凡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评优评先者分数需在60分以上,且在其余各项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分数高者。
5、凡竞选学生会及社团部长职务需在40分及以上,且无挂科无不良记录。凡竞选学生会主席团及社团负责人职务需在50分及以上,且无挂科无不良记录。
6、凡分数达100分及以上者由学院颁发荣誉之星证书。
7、班级考核中,此办法作为加分参考项。
三、积分激励标准
序号 | 类别 | 加分项 | 加分 | |||
1 | 个人素养 | 一年内无不良记录无通报批评无学业挂科 | 8 | |||
校内外担任职务 | 2 | |||||
2 | 学习成绩 | 学年内班级成绩排名(不可叠加) | 班级排名前三 | 6 | ||
班级排名前五 | 4 | |||||
班级排名前十 | 2 | |||||
班级排名前十五 | 1 | |||||
3 | 专业技能大赛 | 参与比赛或获得一定名次 | 国家级荣誉 | 加分分值由学院另行核算 | ||
省级荣誉 | ||||||
校级队伍入选 | 4 | |||||
参与 | 2 | |||||
4 | 团总支学生会及学院社团 | 工作积极、表现良好 | 参与学生干部工作一年无不良记录 | 4 | ||
担任管理职务一年且表现显著 | 8(4+4) | |||||
为组织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 10 | |||||
5 | 其他技能竞赛、文体艺术竞赛、创业或职业生涯规划竞赛、人文知识竞赛、自然科学知识竞赛等(需由学院认定或发布的正规竞赛) | 市级 | 一等奖 | 6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4 | |||||
校级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院级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国家级奖项市级同等X2,省级奖项校级同等X2 | ||||||
参与 | 0.5 | |||||
6 | 新媒体工作 | 掌握新媒体工作宣传技能并通过统一考核 | 4 | |||
工作一年无不良记录,任劳任怨,表现优异 | 8 | |||||
主编新闻被省市级媒体报导 | 5 | |||||
7 | 大学生环保协会 | 从事环保工作并持之以恒 | 加入大学生环保协会并积极参加活动 | 6(2+4) | ||
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 | 4 | |||||
申报并完成一项环保公益项目(可累计) | 10(5+5) | |||||
组织参与相关课题研究 | 10 | |||||
8 | 志愿服务 | 投身公益、帮助他人 | 认证注册成为大学生志愿者(志愿者打卡器) | 2 | ||
以发起者身份组织一场志愿服务(可累计) | 3 | |||||
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公益事业(与服务对象建立共建关系、组织运行一年以上) | 10 | |||||
申报并完成一项公益项目(可累计) | 10(5+5) | |||||
一年内参加经学院志愿站认定的志愿服务(可累计) | 1 | |||||
9 | SYB等创新创业培训班 | 完成规定学时、考核通过,凭培训证书申请。 | 6 | |||
10 | 大学生三创项目(“金点子”、“挑战杯 ”、“互联网+ ”、“创青春”等创新创业大赛) | 参与比赛或获得一定名次 | 国家级荣誉 | 加分分值由学院另行核算 | ||
省级荣誉 | ||||||
校级队伍入选 | 4 | |||||
参与 | 2 | |||||
11 | 社会实践 | 成功立项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 4 | |||
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活动成效 | 3 | |||||
申报各级评优评先获荣誉表彰 | 参考序号5 | |||||
将社会实践活动孵化为常态化学生活动 | 4 | |||||
12 | 学院活动 | 由学院进行发布与管理 | 参加一次学院文体活动并表现良好(可累计) | 1 | ||
在活动内表现突出受表彰(可累计) | 2 |
四、此办法试行期从2020.06.22开始,试行期一年,期间出现问题可适当磨合调整。学院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特别说明:
2019级三年制积分办法减半
2018级三年制不参与积分办法,可参考
2019级五年制积分办法减至三分之一
2018级五年制积分办法减半
2017级、2016级五年制不参与积分办法,可参考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