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0-29浏览次数:361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专业建设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学术和整体水平的根本,是一项牵动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以专业建设为抓手,加强学校的内涵建设,已日益成为高校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鉴于专业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专业建设带动教学、科研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始终是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展的基本方针。

为了加强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建设与发展,为一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制订《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各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成为全省或全国同类教育中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

一、试点专业建设的目标与要求

试点专业的建设工作必须坚持重在改革、重在创新、重在形成特色的原则,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建设的核心。

1、开展试点专业建设工作,实际上是对部分专业进行小范围、小幅度的教学改革试点,通过社会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认真研究未来若干年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从而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体系、教学内容和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以及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并不断地进行总结,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积极探索能主动适应与积极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能培养出高质量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教育模式。

2、试点专业建设,必须在创特色上下功夫,逐步形成鲜明的专业特色,通过努力探索,在教学中形成以职业技术工作领域或岗位(群)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并从本地区和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构建学生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专业人才培养规格,重组教学内容体系和课程设置体系,同时要走出一条产学研相结合的新路子,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与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材建设,并培养一支具有双师素质的师资队伍,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

3、进行试点专业建设,必须在提高教学质量上认认真真地做文章,明显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技术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努力培养一批素质全面、应用能力强、具有真才实学的合格毕业生,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就业方式,并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4、通过试点专业建设,要逐步提高整体办学实力,在师资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实验与实习条件等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与较强的实力,在教学管理、学风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能起示范作用,并在同类高校同类专业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争取处于领先的地位。

二、任务与责任

1、试点专业所在系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各试点专业项目负责人在第一责任人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提出试点专业整体改革方案和分阶段实施意见(包括实施细则、时间表等),负责向系提出需要协调的建议。项目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各相关课程要设置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修改本门课程与专业试点改革建设相适应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课程负责人对第一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验收合格的省级试点专业,学院将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奖励;对年度验收合格的校级试点专业,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试点专业的检查

1、试点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左右,在建设过程中,每年上半年必须接受学院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专业建设与改革进展缓慢,学院将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2、试点专业建设完成每年度的目标与任务后,专业所在系提交根据《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写出的自查报告,根据学院提出的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必要时可聘请校外专家)5-7名进行检查。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并填写《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试点专业检查书》。均能完成带“*”号指标年度目标与任务的,其它指标未能达到并不超过3项的试点专业,经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确定为试点专业年度检查合格。

3、未通过检查的,半年内,可申请再次检查。如仍达不到试点专业年度目标与任务的,视作未通过检查。未通过检查的专业,学院将采取措施,给予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