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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千人万企”、“百院百校”科技政策服务行动的通知

2016/10/26 15:42:21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政发〔2016250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千人万企”、“百院百校”科技政策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各有关高校院所:

为深入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以下简称“40条政策”)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经研究,现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千人万企”、“百院百校”科技政策服务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40条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要针对不同创新主体,分层分类加强科技政策落实服务,进一步充实完善科技政策辅导员、科技政策专员、科技政策宣讲团、科技政策咨询团等“两员两团”队伍,探索建立统一的科技政策服务网络平台,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政策培训宣讲活动,形成高效协作的科技政策服务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部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以及国家和省级众创空间“四个全覆盖”,构建更具竞争力的创新生态系统,营造富有活力的创新政策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千人万企”科技政策服务行动

紧紧围绕企业创新发展需求,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以各类高新区和众创空间为支撑,以政策培训为有效途径,加强省市县联动,密切部门间协同,提高政策认知度,扩大企业受惠面,确保应享尽享、应免尽免。力争今年企业科技税收减免额超过270亿元,受惠企业超过15000家。

1、健全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队伍。在全省科技系统中组织1000名以上工作人员担任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通过主动沟通、发放手册、定期入企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科技政策宣传辅导活动,向企业及时传递科技政策信息和创新动态;认真调查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积极反馈科技政策落实情况和基层政策诉求。

2、创新工作方法满足不同类型企业政策需求。对初创期企业,侧重做好落实商事制度政策和市场准入服务政策,对接金融和创投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成长型企业,主要是帮助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做好产学研对接和成果转化政策服务;对成熟企业,重点帮助落实研发机构奖补政策,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3、继续协助做好科技税收政策落实工作。定期和税务部门对接,了解通报服务企业情况,联合举办税收政策培训活动,推动简化办理流程,配合做好研发项目确认,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一系列惠企科技税收政策。

(二)启动实施“百院百校”科技政策服务行动

紧紧围绕建设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的目标定位,健全市场导向的科技政策服务机制,依靠政策激励为广大科研人员松绑助力,使我省良好的科研家底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建立高校院所科技政策专员队伍。推动我省主要部省属高校院所普遍设立科技政策专员,通过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及时向院系部门、教职工、科研人员等传递最新政策精神,认真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积极反馈科技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广大科研人员的政策呼声和需求。

2、推动落实各项创新创业政策。围绕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帮助协调落实成果处置、离岗创业、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助推科研人员轻装上阵开展创新。

3、协助做好高校院所改革工作。围绕扩大高校院所自主权,加强政策学习宣传,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助所在单位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全面释放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活力。

三、主要步骤

8-9月,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抓紧建立完善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和高校院所科技政策专员队伍。省科技厅将于9月上旬左右,对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重点高校院所进行集中培训。

10-11月,按照“四个全覆盖”的要求,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辅导、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帮助落实科技创新政策。

12月,省科技厅对各地、各高校院所科技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通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学习宣传。各设区市、高新区、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学习和贯彻“40条政策”作为推动当前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首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编印宣传培训资料,组织开展培训解读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编制辖区内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名录(见附件1),各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科技政策专员名录(见附件2),上报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统一汇总后,于915日前上报省科技厅法规处或省科技情报所政策研究中心,同时将汇总名录表发送至邮箱。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高校院所要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切实加强对科技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省科技厅将组织工作督查,及时通报各地、各高校院所科技政策落实情况。

本通知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负责向本辖区内高新区、县(市、区)科技局、部省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转发。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陈利琴

电  话:025-86505159  18051988857

传  真:025-83227458


联系人:省科技情报所政策研究中心  沈瑾秋

电  话:025-85413769  18761667448

传  真:025-85400092-608

邮  箱:2956926@qq.com


附件:1、科技政策辅导员名录

2、科技政策专员名录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6830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16830日印发


 附件1

科技政策辅导员名录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所学专业

手机号码






















 附件2

科技政策专员名录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所学专业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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