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校园网络计算机用户行为规范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16 |
1、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 3、不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送具有威胁性、不友好、有损他人或地区声誉的信息。 4、不在网络上制作、查阅、复制和散布思想内容反动的、不健康的、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5、不擅自转让用户帐号,将口令随意告诉他人;不借用他人帐户使用网络资源。 6、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盗用他人IP地址,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 7、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私自修改网络配置或其他恶作剧行为。 8、不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研究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侵犯他人正当权益。 9、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行为规范的人和事。 10、违反上述行为规范者,将提请所在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处以警告,以及追究其他责任。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