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06浏览次数:450

 

各系部、有关部门:

目前,正值应届毕业生应聘、求职和签约及暑期即将开始的关键时期,为严密防范非法传销活动向学院渗透,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全省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防止非法传销活动进校园专响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学习动员、认真部署各系、各班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学生充分认识防止非法传销活动进校园的重要性以及非法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二、加强教育、提高素质。院、系、班要分层次开展有关的教育活动。院党委宣传部要协调教务处及各系,把防止非法传销活动纳入有关课程的课堂教学内容,充分发挥主渠道教育作用。各系、各班要通过印发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展览、专题报告会,观看专题教育片,或以典型案例和以往受害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教育活动。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途径,帮助广大学生认清非法传销的欺诈性和严重危害性,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传销,尤其要重视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各系特别要教育学生在暑期积极参加当地党团组织或社区开展的各项活动,坚决抵制传销的侵入。

三、严格管理、严密防范学院各部门及各系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非法传销活动进校园。宣传、学工、群团等部门或组织要加强对校内讲坛、讲座、报告会及校内传媒、广告等舆论媒体的审查与管理,严禁传销组织和人员进校活动,堵塞他们向校园渗透的各种渠道。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一旦发现传销活动,立即通报并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严厉打击。就业部门要严格审查外来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加强对在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的指导。学生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苗头要及时教育和阻止,严禁在校生在校外租房居住。要重视加强对应届毕业生、在校外实习学生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及时掌握动向,同时要准确了解学生请假、休学的真实情况,严防出现因失查带来的危害性。要引导应届毕业生在预就业或顶岗实习应聘或签约时,准确定位,科学估算薪酬待遇,防止以高薪为诱耳的传销组织的欺骗。各系要在620日前作一次全面的排查,摸清本系的情况,发现可疑对象,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教育和处理措施。

四、互动联防,长效管理各系如发现有学生参加传销活动的苗头,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就防范传销问题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联系家长密切配合学院做好教育和防范工作,抢抓教育和救助时机。同时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地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与合作,在教育、防范和处理等各个环节上,求得公安、工商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尤其要发挥他们对非法传销活动的震慑作用和打击力度。要通过建立学校、家长、公安与工商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体制,在全院形成对非法传销活动“教育有效、防范及时、打击有力”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