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次数:13


1、坚持预防优先的原则,制定了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班级报告制度,每月汇报一次,先汇报到各学院心理辅导站,然后汇报到心理教育发展中心,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心理教育发展中心老师对问题或危机进行评估,如学院因特殊原因未及时上报中心则由学院负责老师先行评估,并按照学校相关危机干预处理制度要求操作。

3、遇突发性危机事件时,由学校学工处、保卫处以及干预对象所属学院共同干预。危机干预过程中如干预对象有严重伤害自身及他人倾向时,须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4、干预过程中,需对危机干预对象主动、冷静和耐心倾听并热情关注。

5、为危机干预对象提供疏泄机会,鼓励其将自己的内心情感表达出来。

6、危机干预处理过程中,事件接触老师须严守保密原则,无条件的为干预对象保守秘密,但危机干预过程中如干预对象有严重伤害自身及他人倾向时,须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7、完成危机事件干预处理后,心理教育发展中心及干预对象所属学院应共同对该生进行跟踪观察,并由干预对象所属学院定时向上级部门上报该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