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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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国防教育法》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1-04-26来源:人员机构点击:946
 
各党总支:
    南通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在全市机关公务员(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开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对象
    全院在职教职工
    二、考试内容
    今年考试内容以《国防教育法》为重点,同时考查其他公务员应知应会的法律基础知识。
    参考题见南通普法网。
    三、考试时间
    2011年4月6日至5月8日为正式考试时间;5月9日至5月19日为补考时间。各党总支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考试。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和网下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即考试对象登录南通普法网(http://www.ntsfj.gov.cn),点击首页导航栏“在线学习”进入相关网页或首页“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南通司法局培训中“查看章节”之“2011年南通市公务员学法资料”和进行学习,然后点击考试中心“可考科数”进行考试或点击“更换项目”中“南通司法局学法培训”进入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结束后点击“交卷”提交试卷(具体请参照附件“操作说明”);未通过考试人员,点击“考试中心”中“未通过课程”进行申请补考,但补考的试题较前将有变化。
    五、其它事项
    1.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列入学分统计范围,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应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公务员培训手册》,并将本单位考试成绩存档,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台账资料备查。
    2.应考人员进入考试程序后,需将考试一次完成,否则,将无法二次登录进行考试。因此,如果没有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课程,请勿轻易进入考试程序。考试结束后,有关成绩会自动生成,南通普法网将对单位考试情况作出排名。
    3.各党总支接此通知后,应将通知要求告知应考人员,做到人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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